小時候, 買新衣服是一件值得期待與愉快的事.
我活在小康之家, 不至於要等到衣服破爛才買新的. 應該是每逢換季, 媽媽總會帶我們去選購新的衣服. 我特別喜愛冬天換季, 買一件大褸, 穿著它參加同學父母在某某clubhouse搞的聖誕大餐, 直到過農曆新年再在親朋面前炫耀一番, 很有型.
到了十幾歲, 不用再等媽媽帶我去逛街. 得到了一張附屬卡, 再得到了買衣服的自主權, 卻常常為此與父母爭執. 衣服愈買愈貴, 中四那年, 試過買一件$7000 的DKNY長褸. 結果當然是吵得火熱, 卻從此對價錢牌無懼.
然後認識了你. 你我都鍾情購物. 由大I.T.到 Lane Crawford 到 Shine 到 裡原宿 到 竹下通 到 代官山 到 siam centre 到 suan lum night bazzard 到 yorkville 到 oxford circus 到 harrods 到 carnaby street 到 champ elysees, 我們清楚所有店舖的地理位置. 我們不朝聖, 因為我們比東touch/milk/men's uno更潮, 更清楚什麼抵買不抵買. 因為跟你買衫, 有一段時間我能清楚分別所有Chloe手袋的名稱.
我不能把這算到某某頭上, 因為我本來便愛買衫. 但自從那段關係完結以後, 我買衫比以前更兇狠. 我試過一小時內在倫敦的Top man買了三千鎊的衣服. Top man不算貴牌子, 三千鎊我差不多把它半間店的新貨買了下來. 最病態的, 是隔天我再追加了一千鎊.
我又試過為了一份暑期工買了五十多件恤衫. 上班的日子才五十五天. 拿去洗衣店的時候, 那個西歐女人帶著有點不屑的眼光看著我.
衣櫃是填得滿滿的, 心靈卻依然空蕩得很. 買這麼多衣服是穿不完的, 有些衣服買回來以後甚至給我丟到衣櫃的最深處, 從此不見天日. 買到新衣服是得到了剎那的滿足感, 但滿足感瞬間即逝, 然後又再買多一大堆來填補空虛. 那時候我沒有想過為何要買這麼多衣服. 我到底是否在證明什麼, 我到底有沒有填補到什麼.
前兩天我決定要開始對抗抑鬱, 把屋子從頭到尾徹底清潔乾淨. 洗地吸塵洗雪櫃洗雪櫃底洗馬桶通渠洗爐頭洗浴缸洗垃圾桶一概沒有難度. 直到打開衣櫃, 我把這兩年來買的衣服端到床上. 望著它們, 我忽然間感到無助, 更加感到有點羞恥. 衣服問我: 花了這麼多金錢, 你穿上了快樂嗎, 你穿上了自尊嗎......
感謝同屋及時停止了我與衣服的對話, 幫忙處理了那堆衣服, 以免我產生black swan般的精神分裂.
數月前我與朋友半開玩笑地說要洗滌心靈, 其實當時我也不知道從何入手. 現在我認清第一步了. 下次遇到Franc Fernandez/Hussein Chalayan/Kris Van Assche, 我盡量不再衝動. 下次買不起什麼絕版, 我不會躊躇.
要知道, 節儉便已經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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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I stumbled upon this...it's like i am ready myself speaking...
I look at it this way--clothes doesn't make us, but a new shirt will certainly help us get over those gloomy days.
Keep up the spi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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